岷县漳县地震灾后交通恢复重建工作全面启动

导语 12月19日,省交通运输厅召开“7.22”岷县漳县地震灾后交通恢复重建工作启动会议,安排部署“7.22”岷县漳县地震灾后交通恢复重建工作,与相关市州签订地震灾后交通恢复重建共建协议。

  省交通运输厅领导康军、阮文易、王繁己、赵彦龙及定西市、陇南市、甘南州、天水市、临夏州人民政府主管交通运输工作的领导参加会议。

  岷县漳县地震灾后交通重建工作将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自然、统筹兼顾、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原则,借鉴汶川、舟曲交通灾后恢复重建成功经验,全力恢复受损公路,整治修复受损路段,加固受损桥涵,完善排水防护和交通安全设施,优化路网结构,适当提高部分路段技术等级,改善灾区交通运输设施条件,到2016年底,全面完成交通灾后重建任务,确保地震灾区13个县的二级及以上公路比重由目前的50%提高至56%,其中,地震灾后重建规划区内由50%提高至74%,抗灾能力和运输能力得到显著提高;13个县的乡镇通沥青(水泥)路比例由目前的95%提高至100%,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比例由目前的44%提高至85%,其中,地震灾后重建规划区内由50%提高至90%以上,超额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公路抗灾能力进一步提高;灾区汽车客运站及五市(州)公路水毁得到全面修复。

  这次交通灾后重建的范围为地震烈度Ⅵ度以上区域,主要包括定西市、陇南市、天水市、临夏州、甘南州5市(州)13个县的国省干线、农村公路和部分客运场站。重建期限为三年,从今年开始,要在2016年9月底前全部完成灾后重建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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