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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医疗保险参保指南 [查看全文]
更新时间:2016-08-08 14:33:54
办理条件

1、城乡居民参保:

(1)全市范围内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具有本市城镇户口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含学龄前儿童),市及县(市、区)所属城镇大中专院校、技校、普通高中、初中和小学在校学生。

(2)凡具备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参加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条件的人员。

2、单位参保: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2)已参加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无雇工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办理材料

1、单位参保:

(1)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职业证件;

(2)单位职工身份证复印件,退休(职)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批准退休文件;

(3)工资花名册和退休(职)养老金发放册;

(4)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证件和资料。

2、城乡居民参保:

(1)大、中专学生参保登记所需资料:

①身份证复印件;

②一寸彩照3张;

③属于低保对象的学生提供《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

④重度残疾的在校学生提供《残疾证》原件和复印件。

(2)中(小)学生、幼儿园儿童及其他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到所在社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所需资料:

①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②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一寸彩照3张;

④属于低保对象居民提供《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居民提供《残疾证》原件、复印件及相关证明资料;

⑥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1、参保职工参保:由单位代办;

2、单位首次参保:用人单位在取得营业执照或获准成立后30日内,须提供上述材料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并为所有用工人员办理医疗保险参保或转移手续。

3、城乡居民参保:有需要的参保人员持上述办理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医保中心或者村(居)委会办理相关的参保手续;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

办理费用:不收费

办理地址

金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 天津路4号

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 新华路70号

金昌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地址: 金昌市金川区天津路23-1号

金昌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地址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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