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窗口单位纪律要求

导语 金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窗口单位有哪些纪律要求呢?小编为您整理了金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窗口单位纪律要求的相关资料,希望能帮助您。

  为严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窗口单位工作纪律,打造风清气正、岗责分明、规范有序的服务环境,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现制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各类窗口单位通用的纪律要求(二十个禁止),各级各类窗口单位可据此并根据各自服务特点,制订细化的纪律要求。各级各类窗口单位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禁止下列行为:

  (一)擅自离岗、串岗、聊天、办私事;

  (二)带无关人员进入办公区域;

  (三)工作日白天饮酒;

  (四)在服务场所吸烟、吃东西、打瞌睡;

  (五)在服务时间看手机、玩游戏、上网聊天、看电影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

  (六)推诿、搪塞服务对象等不作为行为;

  (七)违反操作规程擅自处理业务;

  (八)超越职责权限办理业务;

  (九)擅自增加办理环节,给服务对象带来不便;

  (十)泄露服务对象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案件处理情况;

  (十一)伪造、篡改、擅自销毁服务对象的权益记录;

  (十二)将服务对象权益信息用作商业用途;

  (十三)对服务对象区别对待,讲私情,谋私利;

  (十四)接受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

  (十五)参加可能影响公正办理业务的宴请及其他活动;

  (十六)徇情枉法,偏袒一方当事人;

  (十七)滥用职权,侵害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十八)隐瞒证据或者变造证据;

  (十九)与中介机构做幕后交易、甚至充当其代言人;

  (二十)其他违法违纪行为和违反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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